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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骑车上高速被拦摔倒 摩托车不能上高速?
爱游戏电竞爱游戏电竞近日,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苏乞儿”因在高速口摔车的视频引起网络热议,其自称车辆损坏造成了几万元损失。
根据苏乞儿自己发布的视频显示,事发地为广东东莞石大路收费站,事发时苏乞儿正欲骑摩托车上高速,但被工作人员拿出的桶别倒。双方在收费站口发生争吵,工作人员表示:“你没看到拦在这里吗?你干嘛还要走呢,广东不允许摩托车上高速的。”而苏乞儿则称,摩托车可以正常拿卡上高速。
苏乞儿的行为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收费站工作人员处理方式过于简单:“突然走出来的,谁反映过来?”还有网友对苏乞儿的行为表示质疑,不管怎样都应该先减速,不应该加速闯卡。还有网友认为,该网红在广东的时间比较多,作为机车爱好者必然也知道广东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规定。
2月14日晚,苏乞儿在网上发布视频称,其已经报警交给派出所处理。并且针对网友的讨论掏出了法规表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关于后续进展他还会进一步发视频。
随后,潇湘晨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了解到,上高速的路口一般都能看到警示牌说摩托车不能上高速。
方弘:在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摩托车不能上高速的情况下,广东省各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置了禁令标志,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这种做法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苏宁律师:我认为是违法的,是不合适的。因为法律当中没有明确禁止的,那么就应当是允许的。
不管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其他的上位法,对于摩托车是否能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是没有相关的规定的。但是,法律规定各省对于各个地区的这些问题可以以地方性的法规来进行单独规定。有的省确实明确规定是不允许摩托车上高速的,有些省在这方面是没有相应规定的。
借着这个事情也是想呼吁一下,各省尽快在这方面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立法,让大家有法可依。但目前来说,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摩托车在高速上通行的话,我认为高速公路是不应该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
方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咨询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的法律依据答复当中,援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怎么看这个规定?
苏宁律师:这是另外一个维度的问题。如果交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可以临时或者短暂的对于车辆的通行或者交通状况进行适当的疏导。它跟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不是一个维度的问题。
第二,法律规定的行使权力的主体是非常明确的,一定是交通管理部门,而不是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这两个机构不是一个机构,即便是进行导流,它的权利也不在高速公路管理局,这个机构无论如何是没有执法权的。
方弘:本案当中执法的人员不是交通管理部门,而是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的人员?
苏宁律师:据我从视频中的观察,发生事故的过程当中,和网红交涉的工作人员的着装不是制式的警服,没有相应的警号,也没有制式的肩章等等。所以,我个人的判断,他应该不是交警。
方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是不是指的这种情况?即有的时候,我们驾车在道路上行驶,有交管人员直接告诉可以过红灯,甚至可以并道行驶,现场有人员指示,这是没有问题的。
苏宁律师:最起码,我认为是欠妥当的。从我的观察来看,我认为他不是一个适格的执法人员,对方骑行的过程当中,他锥筒有一个扔或者抛的动作。这个动作,他应该有足够的经验能够判断是比较危险的,有可能会对对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他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不是网红的所有的损失都要他来承担?
这个倒也未必!我认为,网红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工作人员在拦截即抛出这个锥筒的之前,应该是做过类似于要他停下来的一些动作或者语言。而且,工作人员摆放锥筒的动作也明显是分成两段来做的。
所以,作为一个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说,在驾驶的过程当中,是要对这些突发的事件或者突发的情况有一个提前的预判,要有一个高度的注意要求。这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对于路况要有高度的注意要求。所以,它高速闯卡的行为,我认为也是不妥当的。
所以,这件事情的发生应该是双方都有过错,两个人的过错合到一起,最终产生了损害结果。而最终的损害结果是极有可能两个人都要按照他们的过错程度来各自承担相关责任的。
方弘:无论是交警还是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先不说其执法是否违法,作为公民应该有义务配合,而不是说你认为是合法的,就可以无视所有执法人员的行为,这是两回事。苏乞儿报案了,公安机关也受案了。这是否意味着这个案件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苏宁律师:受理不代表这个事情一定是刑事犯罪或者违反到相关的刑事法律,这是两回事儿。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之后只是表示,你的报案我接受了,知道这个事了。公安机关会进性侦查或调查。调查完了以后,公安机关会给报案人一个最终的结论,即这是否属于刑事案件的结论。
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而高速公路入口又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情况下,闯卡的行为显然并不合适,也非常危险。又何况是有着100多万粉丝的网红。网红的行为具有非常强的价值观导向作用,弘扬传递积极正面的能量,才不至于翻车啊!同时,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在没有任何执法权的情况下,擅自设牌拦截摩托车的行为不仅没有被监督管理,而且还有被认可的趋势。执法部门也该给个说法。